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验光配镜中心聘请改制律师事务所二次公告

       鉴于首轮应标服务商数量未满,现重新发布聘请公告,欢迎符合资质的服务商前来参与。以下为公告内容:
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验光配镜中心是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下属集体企业,因企业改制需要,现拟于2019年度公开聘请改制律师事务所,就我中心改制事宜进行合作。项目以向社会公开招募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供应主体前来报名参加。

一、律师事务所职责
1、律师事务所就改制相关业务提供咨询、代理、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接受委托;如遇改制企业资产权属或债权债务的诉讼、仲裁,可以帮助改制企业参与诉讼、仲裁,积极维护改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2、一般的业务流程:包括但不仅限于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 参与《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起草、修订及审核工作,为《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或其他约定的相关文件的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审慎原则,开展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编制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完成国有企业各项内部的审核、批准程序。协助《改制方案》的实施,编制各类法律文件,参与谈判,审核其他交易方提供的材料或法律文本。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协助《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实施和产权交易工作,协助公司或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各项报批、备案、确认工作
●律师接受委托,依法协助或代理《改制方案》的报批工作,对报批程序提供咨询意见;对《改制方案》的报批流程、审批机构及审批结果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
●协助委托人进行改制相关的产权交易工作,如实施和落实《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具体内容,协助完成交易挂牌的准备改组工作。

二、参与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经验和成功案例,为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
2、具备专业的改制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改制业务相关法律服务。
3、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获得审核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项目预算:提供方案面谈

四、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4月28日下午17:30止;联系人:吴小姐  020-37614018

五、报名要求:
1、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将材料以PDF文件形式发往指定邮箱,如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或邮件咨询。
2、报名主体资质证明、能力佐证资料,请提供完整的各类资质、能力证明材料。
3、电子版资料请发往邮箱:1520973711@qq.com

六、合适的报名主体,我方将另行联系面谈。




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验光配镜中心
2019年4月23日